关于征集丽江市“特色直播优质产品”及“新媒体达人”入库的公告(图文)
为充分整合对接丽江文旅产品、高原特色农副产品和新媒体达人资源,根据《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丽江新媒体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3-2025)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市委网信办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、市委统战部、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、市乡村振兴局,各县(区)党委、政府等相关单位通过实地走访调研、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了“丽江市特色直播优质产品数据库”入库标准(试行)及“丽江市新媒体达人数据库”入库标准(试行)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.

为充分整合对接丽江文旅产品、高原特色农副产品和新媒体达人资源,根据《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丽江新媒体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3-2025)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市委网信办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、市委统战部、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、市乡村振兴局,各县(区)党委、政府等相关单位通过实地走访调研、征求意见等方式制定了“丽江市特色直播优质产品数据库”入库标准(试行)及“丽江市新媒体达人数据库”入库标准(试行)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,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,将分批次进行审核入库,欢迎积极申报。
附件:1.“丽江市特色直播优质产品数据库”入库标准(试行)
2.“丽江市新媒体达人数据库”入库标准(试行)
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
(中共丽江市委网信办代章)
2023年8月23日
附件1
“丽江市特色直播优质产品数据库”入库标准(试行)
一、优质产品供应入库标准
1.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丽江高原特色初级农产品,应有明确的等级和规格。
2.采用预包装方式生产和销售的农副产品,应提供相应的资质和检测报告。
3.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。
4.鼓励、支持丽江和云南“老字号”、“老品牌”、“金木土石布”等特色商品优先入库。
5.丽江文旅产品(酒店客栈民宿等住宿产品、旅游线路产品、景区景点门票、餐饮和休闲娱乐产品)等服务类产品,应具有相应的资质,证照齐全,符合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要求,能提供优质服务。
二、优质产品服务标准
6.入库产品企业机构应能提供一件代发的产品服务。
7.入库产品企业机构应能提供基于新媒体平台(抖音、快手、微信)的直播带货链接。
8.入库产品应明确产品的规格、执行标准、快递发货情况、日均发货数量等信息。
9.鼓励入库产品提供详细介绍资料,包括图片、视频、海报和详情页等。
10.入库的文旅产品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,明码标价,明确服务内容,不得临时涨价、无故取消订单。
11.入库的旅游线路产品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,不得低于诚信指导价格提供服务,含有购物行程的应予以明示并提醒消费者。
三、优质产品售前、售后服务标准
12.入库产品企业应提供至少5*8小时的售前和售后服务,鼓励企业提供7*12小时的售前和售后服务。
13.鼓励入库产品企业提高售前、售后服务标准。
14.入库产品企业应在产品申报入库时明确产品的售前、售后服务标准。
四、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
15.根据新媒体平台的不同,以平台的评分规则为准,同时考虑产业和消费者群体的实际情况,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,对入库产品及企业进行动态评分。
16.对产品和服务质量低于平均水平、投诉率高、违法违规的产品和企业,及时予以清退。
五、优质产品入库申报流程
17.申报人(企业、机构)自主自愿向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(设在丽江新媒体协会)提出申请,提交申报入库产品和企业的相关资料。
18.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对申报人资料进行审核,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入库。并提交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(设在中共丽江市委网信办)备案。
19.申报表格下载网址:http://www.ljnewmedia.org.cn/download/01.xlsx
联系方式: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
联系电话:0888-5383062(丽江新媒体协会)
联系人:唐常务副会长,13308887454
申报邮箱:admin@ljnewmedia.org.cn
附件2
“丽江市新媒体达人数据库”入库标准
(试行)
一、入库标准
(一)基本标准
1.申报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传播正能量。
2.申报人应开通新媒体账号或平台,通过新媒体常态化开展宣传推广丽江。
3.达人账号或平台应具有相应的资质(包括但不限于实名认证、能开通视频和直播带货权限、内容发布和直播权限正常)。
4.达人账号和内容正面积极,传播正能量,销售产品合法合规,未处于平台和相关部门处罚期间。
(二)鼓励标准
5.鼓励在抖音、快手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视频号、小红书等主要新媒体平台具有一定影响力(粉丝量1万以上)的账号和达人优先入库。
6.鼓励国内头部企业、达人经纪管理机构直播带货能力强、市场影响力大的知名网络达人纳入数据库。
7.鼓励“丽江新媒体人才孵化基地”对有意愿从事新媒体网络传播、直播带货工作和业务的,给予相应的培育和扶持。优先扶持和培育丽江文旅行业从业人员、各县(区)新型农民和农村创业带头人、行业专家和领军人物、具有丽江文化和民族特色的达人。
二、申报流程
8.申报人(企业、机构)达到基本标准后,自主自愿向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(设在丽江新媒体协会)提出申请,提交账号和申报人的相关资料。
9.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对申报人资料进行审核,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入库,并提交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(设在中共丽江市委网信办)备案。
10.申报表格下载网址:http://www.ljnewmedia.org.cn/download/02.xlsx
联系方式: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
联系电话:0888-5383062(丽江新媒体协会)
联系人:唐常务副会长,13308887454
申报邮箱:admin@ljnewmedia.org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