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江新媒体协会简介

丽江新媒体协会是在中共丽江市委信办的指导下,由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大V、网红、各领域达人发起,经丽江市民政局批准,于2020年5月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。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;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团结、组织和带领本协会会员,坚持服务政府、服务社会、服务行业、服务会员的方针;维护行业整体利益,维护会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;加强行业诚信自律,及时反映广大会员的愿望和诉求,在政府和新媒体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。

协会的性质:由从事新媒体行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,具有行业性、地方性,致力于推动新媒体行业发展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
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:丽江市民政局。

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:中共丽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。

协会的地址: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水街玉水巷200号红谷坡地艺术园B-6栋。

协会联系电话:0888-5383062

协会的邮箱:admin@ljnewmedia.org.cn

协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制定新媒体行业自律,促进会员单位诚信经营,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;
(二)组织开拓新媒体市场,开展新媒体行业调查、评估论证、培训、交流、咨询、展览活动;
(三)参与新媒体行业发展政策、行业标准的制定,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新媒体决策依据及论证咨询;
(四)协调解决会员间、会员与非会员以及消费者之间涉及服务活动的争议,参与纠纷的调解处理、应诉或者申诉;
(五)参与新媒体行业性集体谈判,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;
(六)扶持和培养丽江的新媒体达人和协会战略合作伙伴,推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;
(七)组织和举办各类公益、政府、宣传、会员活动;
(八)搭建和推进丽江“新媒体+”产业发展;
(九)积极组织开展推进协会的党建、群团、工会、妇联等工作;
(十)开展优秀会员、优秀作品的评选和奖励活动;(十一)与合法的国内外新媒体组织开展交流活动;
(十二)政府职能部门授权、委托的其他事项;
(十三)积极参与慈善、公益、志愿等活动,承担社会责任;
(十四)积极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,并组织实施。

协会的会员类型: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
协会会员的必备条件:
(一)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;
(三)有意愿、有能力为协会的发展作出贡献;
(四)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,服从协会的指派,愿意完成社会公益活动。

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协会办公室发给会员证。
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协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五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协会的会费标准为:
会长:10000元/年;
监事长:1000元/年;
副会长:1000元/年;
理事:1000元/年
监事:1000元/年;
会员:300元/年。
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3月31日以前。


协会目前有会员数68人,全平台粉丝数达2亿用户,主要成员包括掌柜聊丽江、丽江老千、丽江包租婆、丽江轩姑娘、丽江石榴哥、丽江夏夏等众多丽江头部网红。

协会致力于加强丽江市内各新媒体行业之间的交流互动,努力实现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联动发展,积极打造面向全社会的开放性服务平台。同时协会负责帮助和支持会员的新媒体运营和维护,积极维护丽江形象,宣传丽江正能量,以增强丽江的社会影响力,为丽江注入新媒体的现代信息活力。